郑胜抬头看了眼太阳的位置,它还没走到正中间的位置。这半天时间,他有一半是用来走路了,另一半大多是参观拍卖行了,剩余部分由和刘安养对话与进来国子学的时间平分。

    为什么总感觉国子学就是座野鸡大学似的,他随随便便就被“录取”了。反正他并没有心思花在这里,也就无所谓了。

    郑胜开始想着接下来的计划:是回司马歆宅子,继续宅着?还是做别的事情?

    想一想,每旬前三天的上午来国子学上课。即每十天上三次半天的课。这课**的会令后世把除了睡觉时间外,其他时间都在拼命学习的学生们无语凝噎了!

    空闲的时间太多了。以后恐怕只能一直宅在家里。那今天出门了,不如多逛一会儿?

    郑胜作出了决定,然后他望着人海般的铜驼街,有些惊慌。要去哪里?他不知道啊!

    这年代,没有地图、没有手机导航、没有旅游指南,什么都没有!一个人呆在完陌生的大城市,简直是要命的事!

    刚才,应该让刘安养等待片刻的。郑胜下意识的打算直接回司马歆宅子去!

    但他最后还是汇入了人海之中。

    正如刘安养所说,郑胜对洛阳金市这些热闹的地方很感兴趣。那里是一处堪比铜驼街的繁盛之处,但不同于铜驼街的是,那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都能遇到。

    郑胜向路人打探了消息,得到了去往洛阳金市的路径,甚至可以说那是一条捷径。

    郑胜拐进铜驼街西侧的一处小巷子,一直往前走。竟然只走了数百米的距离,他便来到了这人声鼎沸、摩肩接踵的洛阳金市。

    这里是和铜驼街迥然不同的世界。

    走在街上的绝大多是衣着简朴的普通人,他们穿梭在人群中,各自忙碌着生计。做小买卖的小贩、来买东西的居民,还有和秃发鲜卑那些人打扮类似的胡人。

    郑胜走到一个食肆附近,突然感觉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他摸了摸袖子里的钱,放心的走进了这间食肆。

    “客官请进,客官是一位?”跑堂的小厮立刻上前招呼道。

    郑胜点点头:“我是一个人。”

    “好的,您请这边走。”小厮领着郑胜往前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