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向内勤小陈🚴🗨借了数字证书,并在借用登记本上签了字,然♶🌶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淘案子。

    对于案件的选择,慕远早有打算。

    他很明白,自己的最大优势🄘♛便是自己那比猎犬还要敏锐的嗅觉。

    因此,案发现场必须有气息残🅌🅅🄊留,像电信诈骗之类的案件就不用考虑了。同时案发时间距离现在不能太久,最好是发生在一天之内的案件。🟦

    基于自己是薅别人家的羊毛🄘♛,无法正大光明的以办案民警的身份重回案发现🅖🆤👡场,所以案发地属于私密场所的案🈏☿🅉件就排除了。

    经过一番查找,呈现在慕远眼前的案件足有🋸🞆一百来件。

    “盗窃?偷了一台电脑?小案子,过!”

    “又是盗窃?尼玛!小偷这么多吗?你💨🔛🁓丫就偷一部手机,也好意思下手。🕡🋌”

    “这个就有点意思了,偷了十只鸡。牛逼啊!鸡为何不叫呢?♶🌶惹不起惹不🕡🋌起。”

    一番查找,慕远发现大部分案件都不适合下手,要么严重程度不够,要🐾🅟🇱么侦破难度太大。

    忽然,慕远神色一动,他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案件🊃🍭🋒。

    这是一件故意伤人案。

    一般来说,这种故意伤人案破案是很简单的,因为其中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必然存在有一定的恩怨关系,被🗔🛓害人一般也是认☬识嫌疑人的。

    只要被伤害的人🚴🗨没有🄬🀦死掉,找出嫌疑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可眼前这个案件,😻受害人连嫌疑人是谁都没看到,就被人🄶一棍子敲晕过去了。

    然后🛂🙣手脚被打😺断——呃,当然不是被彻底🉀🄎☆斩断,而是打成了骨折。

    等被害人醒来的时候,已🈪🁋🄓经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了。

    估摸着那时候他🚴🗨脑子一定想着: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做了什么?——额,不对,应该是我被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