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年休就一直窝在自己房间里的李光义也跑下楼来看稀罕。

    “真漂亮,只是长大一些会不会咬人?”

    大哥一双漂亮丹凤眼戏谑地看向弟弟:“你问问它呀,你小时候不是总说自己懂兽语,经常跑到深山老林里饿几天出不来,饿不死你算你命大。”

    李光义小时候是经常闹一些笑话,两岁都不会走路,村里的漂亮大姑娘笑话他:“小义啊,站不起来跑是说不到媳妇的,你长大了要媳妇不要?要媳妇就要会走路,快点站起来走。”

    他马上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居然从那天开始就会走路了,周围看到的人都笑尿了。

    他四岁都不会说话,阿娘以为他是天生的聋哑,拿着烤红薯与他道:“说出这个的名字,我就给你吃。”

    他竟然无比清晰地叫出:“阿娘,小义要吃红薯。”

    “他不是不会走路,他懒惰成性,他不是不会说话,他懒得开口说话。啥叫语迟者贵,就是懒。”

    大哥当时就是这样认为的。

    孔雪儿却当场嚎啕大哭:“老娘以为你是个哑巴,或者是个聋子,我已经准备接受这悲惨的事情了,想不到你竟然还会说话,竟然敢骗老娘。”

    五六岁的时候,这个安静的小孩经常在夜里失踪。

    不是在别人家的牛草堆里找到,就是在山里的窝棚中,有一次还和狼仔睡在一起,吓到找到他的族人了。

    他甚至和鸡说话,和牛马说话,和任何动物说话,独不爱和人说话,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大哥的话并没有让他尴尬,他好脾气的笑嘻嘻的摸着虎毛闲聊了几句。

    之后他突然道:“虎娘生了三只虎仔,虎娘被苗山的猎人猎走了,还有另外两只虎,我们得去把它们找回来。”

    李光正怎么可能相信他,转身就干别的事去了。

    李光义看着茫茫大雪,雪落八寸深了,松树根下也有两三寸深了,这样的深雪对一个十岁的小孩来说,能埋掉一半。

    若然不小心落到低洼处,彻底埋掉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