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的小径内,祝澜和乔悠悠手中拿着铅笔,阳光透过小径两边的竹叶洒落在二人的青白斓衫上,留下一片浮光碎金。

    欧阳烨正在书房内正襟危坐,处理着书院的事务,听到敲门声,让二人进来。

    乔悠悠扯扯祝澜的衣角,让她先进,自己迈着小碎步跟在祝澜身后。

    祝澜见到欧阳烨,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

    “哦?铅笔?”欧阳烨眉毛微微皱起,有些好奇。

    “莫非这铅笔与我们寻常的用笔不同?”

    祝澜笑着将手中的铅笔递过去,“这种铅笔与毛笔不同,不用蘸墨,直接就能书写。”

    不用蘸墨?

    欧阳烨听着更稀奇了。

    笔嘛,无非就是狼毫、羊毫、兔毫之类,但不管是什么材质,哪有不用蘸墨就能写的?

    “真的真的,夫子您试试就知道了!”乔悠悠从祝澜身后探出脑袋,眨巴着大眼睛道。

    欧阳烨用拿毛笔的方式拿起铅笔,刚一落到纸上,笔尖就折断了一截。

    欧阳烨眉头紧了紧,这笔怎得如此难用?

    祝澜拿着小刀走上前,当着欧阳烨的面,重新将铅笔削好,拿起铅笔写了几个字作为示范。

    “欧阳监院,铅笔与毛笔的书写方式不同,书写时需要将笔倾斜。”

    欧阳烨重新拿起铅笔,学着祝澜的模样写了几个字,神情不置可否。

    “自古以来,都是用毛笔书写,为何要改用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