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按理说是要待到晚上散场,今天后台打扫的实在干净,三队长孔云龙就放他提前下班。

    虽是提前下班,天也已经黑了,华灯初上,掩去点星的光芒。北京的夜美得让人沉醉,如三千丈软红雕砌,纸醉金迷。

    阮卿看了眼手机,锁屏是一只简笔的哈巴犬,时间停在八点半。晚场七点到十点,距离散场还好久。

    他该回去老老实实更文。但他不想去了,他喜欢写作,并把它当做兴趣,但这兴趣沾上功名利禄,成了他糊口的手段,使他想不出情节却不断在强迫自己硬想时,他便不喜欢了。

    漫步在长街上,路人神色匆匆,都在奔波,他就如他乡异客,不断想要融入,却不断出丑。

    他已经在北京快四年了,却连温饱都是问题。

    他又打开手机,八点四十五。拇指落到手机上,锁屏解开,一瞬间闪出壁纸上的人。

    人是如今事业蒸蒸日上的孟鹤堂,这是他以前的照片,一身华丽的红色大褂,手执纸扇,在华灯下神采奕奕,眉宇灵动。

    如今孟鹤堂的名字还藏在他手机壳里,阮卿无声叹了口气。这个使自己撑过最难岁月的人,活的愈发出彩,而他依旧如蛆虫般在这万丈的繁华里摸爬滚打,蠕动着,为一口面包,为离自己不知还有多少距离的理想。

    努力有用,曾经是学员的他两次都没被孟鹤堂记住,可仅仅一个黄鹤楼视频便让他搭上了对方的橄榄枝。努力很重要,可努力够了,还得等机遇。

    他还能等到愿意承载他的东风吗?

    他哈了口气,看白雾在冰冷中慢慢蒸腾,消散,悄无声息。如他一般,开始一团热烈,却在现实中不断磨砺打击,几近透明。

    兜里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响起了一首清扬的音乐,

    “你在遥远处伫立宛如一座岛屿,抬头是满天星河璀璨旖旎,而这一切都不及你眼中的万籁天地……”

    “喂。”他拨了绿色键放到耳边。

    “卿儿你什么时候走?”电话那头传来秦霄贤酥沉的声音。

    “我……有事吗?”阮卿问。

    “啊,我来天桥这帮忙,想着咱俩一起回学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