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今天过好再说!

    当霍森两人抵达时代广场的时候,时间才不到五点。

    距离晚餐时间还早点。

    霍森决定先和菲利普在周围逛逛。

    虽然说是随便逛逛,但是路过商场的时候,霍森还是忍不住大肆采购了一趟。

    因为明天就是新年,他刚好给家里人买点新年礼物,也顺便给隔壁的诺曼夫妇买点礼物,毕竟关系是要维持的。

    “菲利普,你觉得这手表怎麽样?”

    “嗯,瑞士的手工制品,属於不错的产品,制作JiNg美,外形也美观大方。不过,似乎家里没人适合配搭这种风格的手表,若是少爷你要戴,还得再等十年才行。”

    “我这是买给你的新年礼物。”

    “哦,那谢谢少爷了。不过我不太喜欢戴这种款式。我记得我的收藏里,有17世纪的英l风怀表,我更喜欢那种风格。”

    虽然说不喜欢这种风格,但菲利普还是把它收下了。

    毕竟是少爷送的礼物嘛。

    两人都没把这只价值两万刀的手表当回事。

    菲利普是真不稀罕,霍森是知道菲利普是血族後,就再也没觉得菲利普是穷鬼了。

    活了几百上千年的老家伙,没点棺材本,你信?

    就算现在菲利普说他教达芬奇画过画,让米开朗琪罗给他雕过塑,霍森都不觉得奇怪。

    就算菲利普掏出几张破纸片说那是贝多芬没发表的琴谱,霍森都觉得有可能。

    因为,血族不只是黑暗时代的霸主之一,更是艺术收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