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睛就像被烫了一下,心里倏地揪了起来。

    划伤、晒伤,还混着淤血,薄薄的皮肤结了痂,伤口不洁,还得继续感染,指不定发炎化脓。

    都不疼吗?

    他家有个差不多大的陆晨,小孩跟个公主似的,手指头被门夹了一下都能连鼻涕带泪的嚎个两三天。

    如果池朝是个白眼狼、或者和他叔一个德行,只想着房子和钱就好了。

    那陆戈就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与他撇清关系,由着他自生自灭。

    可池朝偏偏不是。

    小崽子看似野得没边,但其实心里有谱。

    他不愿意当人累赘,也知道离开后该吃什么苦。

    所以皮肉破成这样愣是一声不吭,他吃得下这苦,自然有能力离开。

    这是池朝的选择,他也有资格选择。

    懂事的小孩就容易让人心疼,陆戈心里微微泛酸,替他家老太太心疼。

    “你这个年纪应该去念书。”

    池朝一身反骨,别人越让他做什么,他还就越不做什么。

    念书,还念书,他就不是该坐在学校里的人。

    陆戈见与他沟通无效,干脆扯着人离开:“跟我回去。”

    池朝一个劲地往后扯,边扯还边喊:“别碰我!”

    小崽子用了全身的力气,皮肤又被汗水浸得湿滑,陆戈差点还真没逮住,气得当即反扣住手腕,抓人时糊了自己一身的泥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