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条款,是很重要的一环。
稍有遗漏误解,会酿成大错。
第七条第三点补充条例中明确表示,乙方陈世贤今后的公司持股占比不得超过50%。
股份有限公司,顾名思义,走的是股份融资路线。
在公司里占股比例越高,话语权越大。
他们这样做,等于摆明车马。
你陈世贤要是签了,就是个打工的,翻不了天。
不论今后赚多赚少,作为资方都会得到大头。
而且控股占比的限制,杜绝了他后续买入散股,掌控公司的可能。
还有一个,是关于第九条第五点的补充条例。
要求网络红娘的客户,无须注册新账户,均使用tt号登陆。
这跟第一条极其相似,都属于霸王条款。
前者在限制股权,后者是捆绑客户。
只要签订,就是打工的份。
在资本家眼里,这样的剥削理所当然。
乙方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签。
就这么简单。
后续的补充条例多是优待政策,比如提高年假天数、增加少许分红百分比等。
稍有遗漏误解,会酿成大错。
第七条第三点补充条例中明确表示,乙方陈世贤今后的公司持股占比不得超过50%。
股份有限公司,顾名思义,走的是股份融资路线。
在公司里占股比例越高,话语权越大。
他们这样做,等于摆明车马。
你陈世贤要是签了,就是个打工的,翻不了天。
不论今后赚多赚少,作为资方都会得到大头。
而且控股占比的限制,杜绝了他后续买入散股,掌控公司的可能。
还有一个,是关于第九条第五点的补充条例。
要求网络红娘的客户,无须注册新账户,均使用tt号登陆。
这跟第一条极其相似,都属于霸王条款。
前者在限制股权,后者是捆绑客户。
只要签订,就是打工的份。
在资本家眼里,这样的剥削理所当然。
乙方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签。
就这么简单。
后续的补充条例多是优待政策,比如提高年假天数、增加少许分红百分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