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第一张,我就继续往下看。
第二张是张旭的第一任妻子赵燕写的。虽然在我和张旭过日子的时候,赵燕想进张旭的家门被张旭推了出去,可是现在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把这个房子过户到张玲玲的名下。所以现在他们成了一伙了,我是外人。
越燕写的和张旭的二姐张晴写的声明大致是一样的格式,当然内容是不一样的。
我看了一眼,上面写道:本人赵燕,2012年3月10日与张旭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规定:北京市区镇村大街号院内从西往东11米,从北往南18米归本人所有,本人仅同意由女儿张玲玲在属于本人的院落范围内建设房屋,其他人员无权建房。
声明人:赵燕。下面也是写着年月日。
然后有按的手印。
看完了以后,我再往下看,再看的是两张订到一起的。
上面写着的是建房协议。赵燕的声明是手写的,而这两张建房协议是打印出来的。
协议内容甲方:张旭,后面是身份证号
乙方:张玲玲
甲乙双方第父女关系。宅基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因甲方与赵燕离婚协议,宅基地的一半归赵燕所有。就甲乙比方就该院落新建第二排北房相关事宜,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该院落内即甲方所属宅基地上建设第二排北房共五间。
二,建房位置,第一排北房与南墙之间,东至东墙内过道,西至本墙,长19米,写6,5米共127,3平方米
三,建房由乙方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建房施工合同,由乙方全部出资,所建五间房屋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与男方无关,乙方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使用,收益,处分。
四,乙方所建第二排五间北房如遇拆迁拆迁所得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男方无关,男方不得与乙方主张任何权力。
房屋的建设,装修,维修,维护等均由乙方出资负责,甲方无权干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上述房屋。
乙方在建房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阻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建设施工,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未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质押,抵押,变卖,出场上述房屋。
第二张是张旭的第一任妻子赵燕写的。虽然在我和张旭过日子的时候,赵燕想进张旭的家门被张旭推了出去,可是现在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把这个房子过户到张玲玲的名下。所以现在他们成了一伙了,我是外人。
越燕写的和张旭的二姐张晴写的声明大致是一样的格式,当然内容是不一样的。
我看了一眼,上面写道:本人赵燕,2012年3月10日与张旭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规定:北京市区镇村大街号院内从西往东11米,从北往南18米归本人所有,本人仅同意由女儿张玲玲在属于本人的院落范围内建设房屋,其他人员无权建房。
声明人:赵燕。下面也是写着年月日。
然后有按的手印。
看完了以后,我再往下看,再看的是两张订到一起的。
上面写着的是建房协议。赵燕的声明是手写的,而这两张建房协议是打印出来的。
协议内容甲方:张旭,后面是身份证号
乙方:张玲玲
甲乙双方第父女关系。宅基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因甲方与赵燕离婚协议,宅基地的一半归赵燕所有。就甲乙比方就该院落新建第二排北房相关事宜,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该院落内即甲方所属宅基地上建设第二排北房共五间。
二,建房位置,第一排北房与南墙之间,东至东墙内过道,西至本墙,长19米,写6,5米共127,3平方米
三,建房由乙方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建房施工合同,由乙方全部出资,所建五间房屋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与男方无关,乙方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使用,收益,处分。
四,乙方所建第二排五间北房如遇拆迁拆迁所得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男方无关,男方不得与乙方主张任何权力。
房屋的建设,装修,维修,维护等均由乙方出资负责,甲方无权干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上述房屋。
乙方在建房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阻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建设施工,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未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质押,抵押,变卖,出场上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