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封信的长度太过于简短,内容也偏于日常,即使没有解开那些大写字母的秘密,弗格斯探长也能猜出信的大概内容。

    不过他敢保证,这一切都是因为格蕾丝的存在,才变得这么容易。

    而且和本案的密信相比,这封信的破解难度一定是更加简单的。

    弗格斯探长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必须弄清楚那些大写字母是怎么回事。

    他猜测,解开谜底的方法,就在格蕾丝的记事本上。

    事实也确实如此。

    当弗格斯探长忙完了他在苏格兰场的工作,再次来到丹尼尔斯别墅的时候,就看到格蕾丝正捧着一本圣经。

    不仅是格蕾丝捧着圣经,约瑟夫也捧着圣经,别墅里的所有人都捧着圣经。

    要不是弗格斯探长了解他这两位老朋友,说不定还要以为这两人要去当传教士去了。

    可惜在这个盛产信徒的国家里,住在丹尼尔斯别墅的人绝对不是最虔诚的那一批。

    因为别墅的仆人们正在攀比自己记下的数字。

    “要我说,最常用的一定是‘to’,我已经数到七百多个了!”贴身男仆乔治得意地说道。

    另一名客厅男仆詹姆斯很不高兴自己的计数被打断,“别出声啊,乔治,万一数错了怎么办?”

    这时贴身女仆贝丝小声说道:“我认为最常见的是‘the’,我已经数到第九百个了。”

    她和乔治对比了一下自己已经翻开的圣经的厚度,最终乔治不得不承认,也许贝丝的运气才是最好的。

    实际上,从昨天上午回来之后,格蕾丝就发动仆人们为她统计常用词。

    其实格蕾丝也不能确定这些常用词是哪一些,所以只能通过她在报纸上初步统计的常用词里找了五十个,然后让仆人们去数一下,哪二十六个才是最常用的。

    其实其中一部分大写字母代表的意思,格蕾丝已经猜到了,但是这不妨碍她鼓励仆人们做这种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