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李察作为客人实在不便指手画脚,忙活儿了一阵,等吃就好了。

    晚餐时候,高雄拿出足球大小的深褐色陶瓷坛子,认真道:“这是我珍藏多年的高粱酒,平常舍不得喝。难得今天小李兄光临寒舍,就破例拿出来款待小李兄。”

    李察看着他那肉疼的样子,有点想笑。

    这东西要是粮食足够,对于精通化学的他来说,要多少有多少。

    高嫂笑骂道:“你这一小坛浊酒还当宝贝了,人家小李兄说不定平常喝的酒就远比你这金贵。小李兄还有伤在身,不能多喝,你也节制一点。”

    高雄老脸一红,轻咳一声:“就一杯。”

    他给自己和李察分别倒了一小杯,然后迫不及待地拿起来,放到鼻子边深深吸了一口气,一脸满足的样子。

    李察本来还想礼节性地询问,高帅为什么不喝,但看他一脸阴沉的样子,顿时把话咽回了肚子里。

    老子是欠你几个亿还是怎么的?用得着这么仇视我?

    李察端起酒杯尝了一口酒,心道,看来宋朝已有成熟的酿酒技术,只是度数不高,相当于后世酿酒铺自酿的米酒,二十度左右。

    他对食用酒没有太多研究,但却知道蒸馏可以把酒的度数提高,再加点香精,提高香味,如果在宋朝贩卖高度酒,说不定能大赚一笔。

    “好酒……”恭维了一句。

    他心里盘算着,宋朝商业很发达,到了封建时代巅峰,人口流动和集聚得到官方认可,如果能做点生意发家致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错吧?我可是逢年过节才有口福喝上一杯。”高雄哈哈笑道。

    野生兔肉很鲜嫩,可能是因为煮法或配料的原因,远没有后世那么好吃。

    但高雄夫妇吃得津津有味,就连高帅的脸色也转晴了不少,若非兔子骨头太坚硬,他们还想嚼碎吞下肚去。

    第二天一大早,李察便启程前往临颍城。

    刚好高雄和高帅正准备出去贩卖自制的竹筐和簸箩,顺便采买大米和盐巴等生活必需品,所以李察跟着他们一起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