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逸比他想象中还要干脆,直接拿出了合同,说:“我可以让剧组迁就梓馨的时间。”

    宁子欣嘟囔:“那算什么?让被人都认为我被你包养了?”

    她虽然已经回到了程家,也恢复了“程梓馨”这个名字。但是她没让程家对外公布。她对外还是叫“宁子欣”,用作艺名。严逸那么做了,外人不知道她是程家三小姐,不都以为她被他包养了才怪。

    她不想接这部戏。但是严逸给了《人鬼》三天的免费广告,对电影票房的刺激作用很大。那让她都不好意思拒绝,连抗议都底气不足。

    耿植考虑的不是严逸给免费广告的问题,而是这部剧确实很适合宁子欣。既然宁子欣想要走艺人这条路,为什么不接?严逸愿意捧她,他为什么不乐意?

    潜规则?那确实是潜规则。但只是娱乐圈依靠关系的潜规则,又不是要宁子欣陪睡。

    耿植拿起合同看了一下,迁就这个问题肯定不会合同上有正式文字的描述。

    合同中给出的片酬空着,而违约金是1元。耿植抬头看严逸的眼睛,问:“严总,这合同没有写错?违约金1元?”

    “多少只是一个数字。如果梓馨拍得不开心,她不想演就不演。”

    宁子欣撇嘴:“我现在就不想演!”

    严逸好声好气:“试一下,说不定你就喜欢了!”

    耿植不管他们让人无语的互动:“那片酬?”

    “制作预算封顶是八千万。你可以看着写!”

    这话让耿植感觉眼角想抽筋。他严重怀疑,严逸下面小脑袋的液体是不是都进了上面的大脑袋。

    那耿植也就没客气,写下一个以目前的宁子欣远远达不到的数字——八百万。既然是戏里唯一的主角,要制作费10作为片酬,不算过分。

    严逸瞥了一眼那个数字,问:“我回去就让人修改。我们明天正式签约!”

    耿植想了一下,摇头说:“在等几天吧。我打算和他们改签合同。”

    冯芸芸觉得很突然:“植哥,为什么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