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厌多半就是喜欢了。”

    她不讨厌他,因为他会陪她做一些“傻事”——每日在落日的余晖中等妈妈回来接她,会陪她去游乐园坐他嫌弃的旋转木马。

    这样对她好的人,她为什么要讨厌?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而那时候,他身上并没有她讨厌的东西。

    朋友的话让她逐渐接受了这个说法——不讨厌就是喜欢。

    后来,在他第N次的表白中,她有过好几次想点头,可都没有成功。

    似乎,总是无法到达那个“点”,让她毅然点头的“点”。

    再后来,一场大火给了她足够的理由让自己点头。

    在一起后却发现,好些东西跟她想的不大一样。

    进展的“太快”。

    他要亲她,她会下意识的躲开,就连牵手也不会很久,更别提其他的亲密举动。

    她更喜欢确定关系之前的相处方式。

    那些小心思她没有说出来,她觉得既然开始了,就应该这样好好下去,那些不习惯,慢慢克服就好。

    后来,她周围的异性就更少了,她的世界里,渐渐只剩下他。

    所有社交场合都是在他的陪同下参加的,她几乎没有可以一个人去参加的时候。

    “喜欢他”似乎成为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前世,他们走到了婚姻那一步,后来,她看到了真实的他。

    一开始,的确昏天暗地,撕心裂肺的疼,想复仇,会后悔,就是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挽回之意。